

海阔天空|李素桦:人道处理公民权申请
最近帮助了一些客户的孩子申请到马来西亚的公民权,心里感到非常高兴。
造成孩子成为非公民的原因很多,比如说马来西亚籍的生父在还未与外国配偶注册结婚之前就生下小孩,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这小孩必须跟随生母的国籍,而不是父亲的国籍。
然而,假如生母是马来西亚公民,即使没有婚姻关系,在马来西亚生下的小孩将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而女性公民在外国生小孩,如果有婚姻关系小孩就跟随生父的国籍,没有婚姻关系就变成无国籍小孩。
另外一方面,过去一些不育夫妇由于不了解领养法律,在把小孩抱回来养的时候故意与生母切断联系,又在孩子报生纸写下自己就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当养父母在小孩12岁申请蓝登记时,往往因为孩子肤色和面貌不像华人而申请被拒,更甚的是孩子原来的报生纸也随之被国民登记局撤回,然后突然由马来西亚公民变成没有证件的无国籍小孩。
在此情况之下,由于已经与孩子的生母失去联系,养父母无法确认孩子的生母是不是马来西亚公民,当国民登记局在家长完成领养手续而发出新的报生纸给小孩的时候,小孩将被列为无国籍小孩,这样的小孩无法享有公民的教育、医药福利与就业机会。因此,家长不得不帮小孩申请马来西亚公民权。
不能完全依赖代理
一般上来见李素桦的家长对无国籍小孩的未来都感到焦虑,面对前途茫茫的小孩则显得性格内向并且缺乏信心,看到养父母的委屈与小孩的叛逆,李素桦除了寄以同情,也只能以她所了解的法律程序,帮助他们尽早脱困。
根据马来半岛非穆斯林的领养法令,年龄不超过21岁的小孩才能够被领养,李素桦有一个客户在孩子超过21岁之后才来找她帮忙,客户的孩子在年龄12岁申请蓝登记的时候报生纸被撤消,之后她一直找人帮忙,然而所托非人,经过10年的奔波,错过了办理正式的领养手续,也错过了不超过21岁申请公民权的黄金时段。
换句话说,孩子错过了被正式领养的机会,也就意味着养父母的名字将永远不会出现在孩子的报生纸上。
对于这样的个案,李素桦只能帮忙他们申请青色的非公民身分证,起码此证可以让孩子申请驾照、开银行户口,甚至结婚,但是青色身分证需每五年更新一次,它也未赋予申请者公民的权利。
在此提醒大家,申请公民权不能完全依赖代理,李素桦有一个客户在孩子19岁那年接到内政部的拒绝信之后,就把申请工作交给代理进行,结果左等右等,等到孩子都23岁了都没有消息,来见她的时候也不能出示有再度申请的证据,到头来又错过了21岁申请公民权的黄金时期,再一次说明养父母与孩子在申请公民权路上所面对的辛酸与无奈。
孩子是国家未来的栋梁与希望,养父母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他们为孩子提供温暖的成长环境与关爱,政府本应感激养父母的贡献而尽早批准孩子的公民权申请,而不是惩罚与为难他们对领养法令的无知,如果西方国家能为养父母提供领养津帖,李素桦看不出我国政府为何不能以更人道的态度对待养父母及无国籍小孩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