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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5 月 22日

海阔天空|李素桦:房产买卖的手续

有一天,一位客户来见李素桦,说他看中了一个房产,他很想用现金购买有关房产,所以询问她是否能够在付钱之后,马上办理割名手续。

李素桦回答说不行,因为购买房产不像去商场购物那么简单,也就是付了钱就可以把货品带走,相反的,购买房产除了要遵守国家土地法典,我们还要看有关房产位于哪一个州属,因为每一个州属都有自己的土地法律与需要遵守的程序与割名费用。

简单来说,购买房产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跟发展商直接购买,由于这些房产尚在兴建中,付款方式都是依据完成的阶段来付还,也就是说,建到什么阶段就给什么阶段的钱,建好屋子之后,发展商通常需要花费一段时间向土地局申请个别地契,然后才能分发个别地契给买主,所以何时才能割名就要看发展商的效率了。

另一种房产买卖则是向屋主购买已经完成的房产,首先,买方得先付小数额的定金给卖方,以便取得地契资料后让其律师向特定的土地局进行土地调查,在律师确定有关土地的地主身分及地契没有出现不正常的冻结令之后,买卖双方的律师才会开始草拟合约以让买卖双方签署,在签署买卖合约的时候,买方需要先付卖方10%定金,其余90%则需要在合约生效后的3个月内付完。

海阔天空|李素桦:房产买卖的手续

律师费不可省

何时才算合约生效呢?一般的房产买卖需要花费3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因为签署买卖合约只是交易的开始,其他手续还包括:如果地契说明土地转让需要获得州政府的批准, 那么卖方的律师就需要代表卖方提出申请,在获得书面批准之后,合约的3个月期限才正式开始算起,也就是买卖合约的生效日。

3个月加1个月是法律界的术语,也就是说,割名手续如果在买卖合约生效之后的3个月之内完成,买方不必付余款的利息,如果割名在3个月至4个月期间才完成,那么买方就需为余款多付8%的利息,如果过了4个月,卖方就有权力没收10%签定买卖合约时所付的定金,并取消有关买卖。

从买卖合约生效开始,如果卖方还欠银行贷款,卖方律师需要为卖方办理赎回房产,这需要花时间,如果买方是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购置房产,那也需要时间处理,还有买方律师需要向税务局申请印花税估价,以及卖方律师需要呈报房产盈利税等等,全部手续非短时间内可以完成,这也就是为什么,买卖合约中的3个月无利息时段其实就是为了提供买卖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处理各项工作。

以上所说,指的是一般房产买卖的情况,有些买卖双方拥有自己设定的特殊条件,只要买卖双方你情我愿,在起草合约时清楚说明就可以了。

处理房产买卖的律师的工作量可谓非常繁重,遗憾的是律师公会所规定的专业费用不过是房产价值的1.25%,比起房产经纪的2%到3%,差异可说非常大,偏偏一些房产经纪教唆客户进一步压低律师费,使律师受尽剥削,这种不健康的现象,长此下去,恐怕会影响有意加入律师行业的年轻人,在此希望消费者尊重律师的专业,别让他们在房产买卖这个部分无法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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