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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2 月 26日

海阔天空|李素桦:离婚时法庭如何分配婚姻财产?

我国非穆斯林结婚与离婚改革法令于1982年3月1日正式在全国实行,当申请离婚的客户询问我有关夫妻两人的婚姻财产法庭将会如何分配时,我可以很笃定的告诉他们,配偶的贡献是一个很关键的字眼,但是那是在2017年之前的作法,2017年过后,经过修改的法律则趋向于公平分配。

过去在听审离婚诉讼时,法庭除了看婚姻已经维持了多久,也看婚姻的破裂是由哪一方造成,以及婚姻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婚生未成年孩子的需要,最后根据双方对婚姻财产的贡献而作出分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何谓婚姻财产?在1976年结婚与离婚改革法令第76条文之下,婚姻财产被诠释为夫妻在结婚之后通过共同努力而获得的资产,其中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也就是说,不管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票、股权或雇员公积金等,全部都可以列为被分配的范围。

在房产分配方面,法律规定婚前购置或继承自先辈的房产不被视为婚姻财产,除非配偶在婚姻期间有出钱装修有关产业,那么配偶就有权提出要求把有关房产视为婚姻财产而进行分配。

至于银行的存款及股票等资产,由于数目一直在变化,法庭一般上会以发出离婚批准令当天的价值为准,当然,在提出离婚的时候,代表律师也会通过法律程序禁止配偶自由动用这些资产,直到离婚诉讼结束为主。

胥视婚姻长短 破裂原因

许多夫妻结婚之后设立公司共同创业,类似公司明显的也可以被归类为婚姻财产,但是一些公司的设立其实完全与配偶无关,然而如果配偶能证明自己在家照顾孩子,那也算是一种贡献,照样可以把公司股权当成婚姻财产而要求分配。

如今的婚姻法庭已经把公积金列为必然分配的婚姻财产,离婚者必须要有心理准备,面对离婚之后公积金大缩水的问题。

当婚姻庭确定哪些财产是婚姻财产而必须分配的时候,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分配,这时候婚姻的长短,婚姻破裂的原因以及对婚姻财产的贡献将成为法官考虑的因素。

2017年在国会修改的1976年结婚与离婚改革法令规定法庭将根据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婚姻财产分配,份额根据配偶的过失而减少,换句话说,在所有的离婚诉讼中,拥有财产的一方必须抱着离婚将面对失去一半财产的心态。

结婚容易离婚难,为了避免离婚时有可能面对的不公平婚姻财产分配局面,特别是公司股权的分配,在此建议拥有公司股权的一方与配偶立下婚前或婚后协议,以注明公司股权在离婚时的分配方式。

虽然我国的法律目前还未承认婚前与婚后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但是立下这样的协议,起码可以给法官作为一个参考,以避免公司因股东离婚面对婚产分配的问题而面临倒闭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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